自起,宜春自考将出现较大的政策变化,具体如下文。如果考生有不懂的问题,可加入江西自考微信交流群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探讨。
宜春自考政策变化
(一)起,不再发放原卡片式纸质《准考证》,考生办理转考、实践报考或毕业申请时可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打印电子《准考证》。
(二)仅注册新生身份但未报考任何课程的考生,注册取得的准考证号会在报考结束后自动注销,此类考生今后报考仍须按新考生报考程序重新申请准考证号办理报名手续。
(三)起,仍未毕业的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考生全部转报与其对应的自考专业课程。
(四)起,考生类型不再区分集体考生和社会考生,考生在网上自行选择报考点,考点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统筹安排。
(五)报考的新生按课程安排表中的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原考生自愿选择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起,所有考生使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
以上就是关于宜春自考政策变化的相关信息,想要了解更多有关江西自考的信息,考生可以【加入学习群】老师,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江西省自考网”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
上一篇:4月宜春自考考试时间
下一篇:4月宜春自考报考程序
如果觉得《宜春自考注意事项 宜春自考》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并留下你的观点哦!